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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见颜色组合可以申请为注册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颜色组合商标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其构成要素为颜色。申请人以颜色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要在所递交的申请书中的“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并在“商标说明”栏内提交文字说明,注明相应色标,并说明该颜色商标使用方式;所递交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需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一张,并附送黑白稿一份。
此外,因为商标的重要作用是区分商标或服务的来源,起一种标识的作用,因此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具有显著性。以颜色组合申请为注册商标,颜色组合也必须具备显著性。
以上即为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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