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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红是非多”,继律师质疑护照、中戏老师的痛批之后,吴京再次摊上事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和商标圈记者一起来细看。

事件起因:《战狼2》被影院广告方万达等四家企业联名告上了法庭
8月1日,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北京畅游晶茂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时代广告(北京)有限公司四家盖章联名发出的声明函称,《战狼2》在影片母盘中强行搭载5条预告片而不支付费用,严重践踏影院广告代理方的合法权益。
事件原因:《战狼2》母盘自带2分39秒的5条预告片,预告片没有付费
为何《战狼2》母盘搭载了同档期影片中最长的预告片之后,掌控全国影院映前广告市场话语权的四家广告代理商会产生强烈反弹。
据记者了解,《战狼2》母盘自带的5条预告片,时长总和约2分39秒。预告片播放完之后,即出“龙标”,正片放映开始。有人计算过,这5条预告片价值不菲,在一个影院播放一个周价值约0.32亿元,已经参与《战狼2》排片的院线有48家,所以保守估计其价值不低于10亿。
四家广告代理商声讨的正是这2分39秒的时间,认为预告片侵蚀了其本来运营的广告时段,但并没有支付这2分39秒的广告费。
值得注意的是,案情越来越扑朔迷离,贴片广告的归属权仍存在很多争议。发出声明函的其中一家公司表示:“母盘搭载预告片与吴京、制片方没有关系,是发行方的问题。”发行主导方北京文化董秘陈晨表示,此事和北京文化无关:“我通过《战狼2》项目宣发主控的总负责人了解到,这不是我们公司做的,因为上面的好多片子(预告片)和公司没关系,至于是谁的不太清楚。可能与片方有关。”
由于相关政策指导(电总局电影局的《指导意见》)并未明确时间,贴片广告权益的归属依旧处于模糊地带。
而对于《战狼2》被起诉,影片中插入广告这件事,网友们也是各执一词。对此,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而且,据记者了解,至今,《战狼》的商标问题还悬而未决,战狼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在《战狼2》电影最核心的类别——第41类(教育娱乐)有他人申请注册“战狼”商标。望吴京片方引起重视,尽早拿到“战狼”商标所有权,记者可不希望《战狼3》“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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