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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天后碧昂斯为女儿注册商标受阻

商标圈2017-05-12 14:28责任编辑:Simon阅读量: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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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名人夫妇因为人气和社会资源丰富等原因,选择为子女注册商标的,并不罕见,碧昂斯就是,但这次她却受阻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名人夫妇更是这句话的有力践行者,比如带货女王贝嫂维多利亚,给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七,在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注册了“Harper Beckham”的商标,这意味着这个名字可以被用于商业,比如说服装、儿童玩具,甚至是除臭剂产品未来都可以使用这个商标。

哦漏,一家人都是著名商标,行走的品牌啊!

       美国天后碧昂斯也“不甘示弱”,除了给女儿写歌,斥巨资建造幼儿园,还用她的名字Blue lvy cater(布鲁艾薇卡特,被称为“蓝色的常春藤)”申请注册商标。

       可惜,碧昂斯这次“失算”了。

       据香港东网报道,碧昂斯于年初为5女儿Blue Ivy Carter一名申请注册一系列商品,包括化妆品与电子游戏等,但已经有同名公司在其女儿出生时就注册了。

 

       2012年,碧昂斯的女儿刚出生,碧昂斯就打算为她注册商标,这时才知道已经注册掉Blue Ivy 的公司的存在。时隔5年,碧昂斯再次申请注册“Blue Ivy Carter”,以为加上她的“Carter”姓氏会行得通,没想到也于事无补。

       碧昂斯父母表示,他们实际上没有打算以爱女名义销售任何产品,只是想阻止其他人借爱女名字吸金!

       国际商标律师说“你会越来越多地看到服装和香水上写着一个名人的名字。这些名人对待自己名字的方式,和一家公司对待一个商标名字的方式一样。

       商标大数据专家认为:“想要获得更多维护形象的砝码,商标是个不错的选择。在当下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可能正是社会环境驱使贝克汉姆家族通过这些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孩子。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可以称之为精明或者有远见。”

       国际商标协会也指出,要想把名人名字注册称商标,不仅要求这位名人足够出名,还要证明他或她的名字有特殊的意义,并且能够适用于他或她能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一个名字不可能与另外一个混淆的话,那么这个名字更容易被注册成商标。

       在国外,名人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商标屡见不鲜,但是在国内,我们时常听说的不是名人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商标,而是某个名人的名字又被抢注了。

       最著名的商标抢注案当属“乔丹”商标案,当然国内名人名字被抢注的也很多,比如姚明、宁泽涛,屠呦呦等等。

       从贝克汉姆夫妇的行为和名字被抢注事件中,可以总结,针对名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大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名字并未注册成商标。此情况下,可参照贝克汉姆夫妇的做法,主动将自己的名字注册成商标,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名字商标正在申请中。在商标注册申请中,从初审公告起,有三个月的商标异议期,根据规定,在此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公众可以依据商标法,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此时,如果发现自己的名字被申请注册,及时提出异议,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3.名字商标已经注册。此时的情况会比前两种情况复杂也难解决一些,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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