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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使用商标,连卖“拍黄瓜”都会被罚!

商标圈2017-08-01 14:56责任编辑:Anna阅读量: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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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个拍黄瓜罚款一万元,你懵了没?

        近日,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朋友圈流传后引发热议。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写到因火锅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项目中不包含“凉菜加工销售”,却生产销售“拍黄瓜”等菜品,21天共收入139元。食药监局认定其违反《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处没收违法所得139元,罚款1万元。


        事情一出,争议四起。不少人表示,经营凉菜怎么了,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

        许多公司和个人商标注册成功后都认为万事大吉了,然后对商标随意使用,结果导致被告商标侵权了还不知道为什么,因此今天商标圈记者就和大家讲讲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规范使用?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不但违法还可能会造成商标侵权。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另一种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并且造成商标侵权。

        对于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法规定,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时,应当向商标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商标注册人未办理变更于续,而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局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

        3、商标注册成功后的使用期限是10年,商标的使用期限到期后如果还想使用该商标必须对商标进行续展,如果没有续展轻则会导致商标无效,重则造成商标侵权。

        4、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商标被撤销后将不能再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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