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883-0387
据外媒报道,贝克汉姆夫妇已经向英国知识产权局及欧盟公司申请将其小女儿的名字“Harper Beckham”注册为商标,该商标可能被应用于化妆品、玩具以及服装等类别。

事实上,这并不是贝克汉姆一家的第一个名字商标,2000年大卫贝克汉姆就以自己的名字注册了商标,随后在2002年,维多利亚也将自己的名字注册了商标,后来,维多利亚又在英国知识产权局及欧盟公司陆续登记了儿子布鲁克林、罗密欧以及克鲁兹的名字。
有专家认为:“想要获得更多维护形象的砝码,商标是个不错的选择。在当下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可能正是社会环境驱使贝克汉姆家族通过这些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孩子。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可以称之为精明或者有远见。”
维多利亚·贝克汉姆,这位前英国辣妹演唱团成员2008年从娱乐圈转战时尚领域,转型也是颇为成功,“Harper Beckham”注册成商标之后,很有可能被应用到维多利亚的品牌中去。
在国外,名人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商标屡见不鲜,但是在国内,我们时常听说的不是名人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商标,而是某个名人的名字又被抢注了。
最著名的商标抢注案当属“乔丹”商标案,当然国内名人名字被抢注的也很多,比如姚明、宁泽涛,屠呦呦等等。
从贝克汉姆夫妇的行为和名字被抢注事件中,可以总结,针对名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大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名字并未注册成商标。此情况下,可参照贝克汉姆夫妇的做法,主动将自己的名字注册成商标,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名字商标正在申请中。在商标注册申请中,从初审公告起,有三个月的商标异议期,根据规定,在此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公众可以依据商标法,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此时,如果发现自己的名字被申请注册,及时提出异议,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3.名字商标已经注册。此时的情况会比前两种情况复杂也难解决一些,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加入商标人社群,更多惊喜等着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