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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中央决定成立雄安新区的新闻发布,这几个昔日名不见经传的小县,一下子就成为各网络的新闻热点,雄安的一举一动,正吸引着全国乃至世界的瞩目。
雄安火了,外地蜂拥而至的炒房客,看到了财富与商机,雄安的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甚至达到了一种疯狂的状态。
但山东一家公司,热衷的并不是雄安的房子,而是商标,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他们在多个类别申请了“雄安”商标。
据查,目前申请注册的“雄安”商标共59个,其中45个由山东沃团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申请状态多为“商标注册申请等待受理中”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文”:


在商标注册上,山东沃团商贸有限公司共申请注册了约90个商标,状态均显示在申请中,而注册的商标只有两种:雄安和雄新。据悉,这是一家2016年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行业为批发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电设备、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照相器材、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工量刃具、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陶瓷制品、橡塑制品、电脑及配件、印刷机械、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包装材料、工艺礼品、玩具、制冷设备、服装鞋帽、纺织原料、皮件制品、化妆品的销售等。

由于该公司申请注册“雄安”商标在中央决定成立雄安新区之前,那时的雄安还并没有很多人知道,所以并不一定存在恶意注册行为,但由于雄安名声早已今非昔比,而山东沃团商贸有限公司商标又还处于申请中,所以很有可能最终被驳回。
事实上除了山东沃团商贸有限公司,还有一些公司也注册了“雄安”商标,包括河北雄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永康市雄安反光材料有限公司,雄县永安工器具厂等,其中有一些已经注册成功。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列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所以,已经注册成功的“雄安”商标,继续有效;申请中尚未实质审查的“雄安”商标,可能遭遇《商标法》第十条二款的禁止性规定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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