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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商标“傍名牌”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傍名牌”的现象在生活中也随处可见,从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山寨九阳电饭煲“jiu yong”(正品商标为joyoung)到五粮液集团公司董事长唐桥所说的:“一个人,想买瓶‘五粮液’送给家人,但货架上摆着的是五粮液、四粮液、六粮液、九粮液,这个人最后可能就买了九粮液。”这些都属于“傍名牌”行为。近日,又有一件傍名牌的案子迎来了终审宣判,原告是我们都很熟悉的大品牌海天。
2015年12月,海天公司将江苏伊例家食品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每天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这两家公司共同生产销售的一款名为“红烧酱汁”的产品商标中所使用的“每天”字样与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天”注册商标相近似,同时该产品的装潢亦存在刻意仿冒,海天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00多万元。

佛山中院对该案终审宣判,认定两食品企业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赔偿海天公司一百万元。

据查,目前涉案“每天”商标已经在无效宣告中。

“每天”与“海天”同属于第30类,且在文字上第二个字相同,第一个字也只差一个“氵”字旁,整体上看很相似,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海天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专业调味品生产企业,商标的知名度不言而喻,法院认为“作为经营相同行业的企业,在选择企业名称时未作善意、合理避让,主观上存在攀附海天公司商誉的恶意,构成不正当竞争。”
这一终审结果,不仅维护了海天公司的利益,也使更多的企业在应对“傍名牌”行为时增强了信心。
一个企业要想做强做大,一定要树立自己的品牌影响力,“傍名牌”虽然看起来起步更加顺利,但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这个时间投机取巧,不如把精力放到自己的品牌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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