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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知名娱乐公号,火传媒又要火

商标圈2016-05-16 10:26责任编辑:bevin阅读量: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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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著名网红“火传媒”又摊上事儿了。继“《叶问3》假票房”后,“火传媒”又因“恶意抢注商标”成功抢下娱乐头条。

近日,著名网红“火传媒”又摊上事儿了。继“《叶问3》假票房”后,“火传媒”又因“恶意抢注商标”成功抢下娱乐头条。日前,微博注册为“拉拉不要脸”的网友爆料,“毒舌电影”“微排片”等近百家知名公众号被“火传媒”公司恶意抢注商标。11日晚,杨子首度回应称,自己对公司抢注商标一事并不知情。昨日,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便被恶意抢注了,作为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事件:你的公号被注册了吗?


稍早前,娱乐公号“电影通缉令”在微博微信称,突然无法登录自己运营的公众号。5月6日晚22:33,微博认证为“影评人微博签约自媒体”的“@电影通缉令”在微博解释,“自己被告知涉嫌侵权遭清空,查看缘由是被‘广州奥斯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起诉,并成功。他们公司有‘电影通缉令’的商标。”随后“@电影通缉令”表示,将会起诉该公司。

11日晚,微博标注为“新媒体的建设者”的“@微果酱”再度曝光该事件,引起大众热议。文章中说:5月7日,微博标注为自由职业者的网友“@拉拉不要脸”爆料,“杨子的公司火传媒之前因《叶问3》的假票房事件被传解散,最近发现火传媒于2015年11月期间偷偷抢注几乎所有娱乐大号的名字做商标注册……”文章下附带国家商标总局抢注数据。之后,该网友再度公布被抢注商标的多个娱乐大号,“毒舌电影”“黎贝卡的异想世界”“微排片”等赫然在列。


杨子回应:抢注事件愿配合转让


11日晚,目前“火传媒”的法定代表人杨子通过微信朋友圈回应此事,他称经查及问询公司商标注册管理部门,的确在半年前,原火传媒(上海)互联网公司注册了系列公众号商标,对于当初商标注册名称之详情,自己及现在的火传媒团队不甚清楚,“但现在诚意告知,愿意配合相关朋友办理转出事宜。同时再次声明,我们无意用上述公众号商标,做任何有目的及赢利之打算。”

已离职的“火传媒”某工作人员昨日告诉记者,自己从来没听说过“抢注商标”的事情。记者同时发现,“@拉拉不要脸”事前发布的相关内容都已清空,只有11日晚21:57转发“@微果酱”的关于“恶意抢注商标”事件的一篇文章。


律师:“公众号”并不是申请商标注册的对象


据微信官方数据,目前微信公众号数量超过1000万,然而,娱乐公号们有多少人想过自己的“公号”也需要法律这个保护衣呢?早前有公号曾称,自己被多个公号“山寨”……

昨日,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公众号”并不是申请商标注册的对象,而是注册商标的一种使用方式,“商标法有明确规定,哪些可以注册哪些不可以注册。注册商标总共分为45类,申请人只能在其申请的类别中使用该商标,不能跨类别使用,如果跨类别使用,其他类别已被他人注册,属侵权行为。”

对于那些想申请注册商标的公众号经营者们,沈阳介绍,目前有两种途径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一种是申请人自己去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另一种是找代理公司申请注册,“注册商标是一种排他使用的专用保护,一旦注册成功,在申请类别的使用中,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组织等均不可使用。”

沈阳表示,恶意注册商标的目的一般都是让在先使用人迫于无奈之下将商标高价从恶意注册人手中买回来,”商标侵权行为有多种,比如这起事件,作为先使用人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如出现被停止使用的情形,可以依法起诉维权。诉讼请求可以多种,可以诉请法院确认自己本身享有的在先使用权,也可以诉请恶意抢注,两种情况下维权者均需对自己开始使用的时间、用途、期限等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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