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83-0387

“今日头条”商标被驳回,上诉告赢商评委

商标圈2016-04-29 15:33责任编辑:bevin阅读量:1207
分享到
“今日头条”“头条及图”等4个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商评委该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驳回复审的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现在说起今日头条,想必大部分人都知道。作为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成为国内移动互联网领域成长最快的产品服务之一。




今日头条由国内互联网创业者张一鸣于2012年3月创建,于2012年8月发布第一个版本。今日头条这个品牌背后的风风雨雨可能就有不少故事,而事实上,今日头条这个商标,本身是很经典的一个案例,在此,我们就从商标的角度谈谈这个问题。

 

根据法制晚报28日消息,申请注册“今日头条”“头条及图”等4个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商评委该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驳回复审的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提出“头条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2015年3月18日,商标局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字节跳动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而小编通过查商标(cha.shangbiao.com)系统查询得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注册了15个“头条 BYTEDANCE”商标,涉及多个类别。除了41、38、35、44、43共5个商标被驳回以外,剩余商标均已经注册成功。




既然新闻中提到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商标被驳回,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这些商标的详细信息。

以第35类商标为例,该商标由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提出申请,核准注册在第35类商品上,主要服务列表有:广告,广告策划,广告宣传等。但商标在2015年1月被驳回。



2015年11月3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头条及图”商标的文字部分“头条”是一个版面上最重要的稿件,通常都在最显著的版位,并运用各种编排手段加以突出。用在指定使用的期刊等商品上,缺乏显著性,驳回了商标注册申请。

字节跳动公司认为,从申请商标的本身的构成要素考虑,不仅包含中文“头条”,还包含“ByteDance”和图形部分,整体上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且申请商标经过原告长期、广泛的宣传和使用,已经具有显著性并便于识别。




根据百度百科给出的数据来看,截止2016年4月,今日头条累计激活用户数已达4.7亿,日活跃人数超过4700万,月活跃人数超过1亿2千万,单用户每日使用时长超过57分钟。而每天刷今日头条也成了小编我的必修功课。



法院认为,字节跳动公司的申请商标在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等商品上已经进行了大量使用,相关公众已经可以将申请商标的标识作为商标识别。考虑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报刊等商品与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等商品均为向相关消费群体提供新闻资讯的商品,其区别仅为是利用传统的纸质媒体还是利用互联网及计算机软件为工具,上述两类商品或服务的相关公众是高度重合的,在此基础上,申请商标能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商标识别。

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其实想想,为何今日头条能被注册成商标?因为他已经造就了事实上的品牌为大众所熟知,正如田七牙膏,本来田七是一种药物,但田七牙膏品牌做起来了,造成了事实之后,也就注册成了商标。基于这种观点,今日头条告赢商评委也是有理由的。


微信公众号:商标大数据(tm-data) , 关注我,你想要的这里都有~

商标圈(www.shangbiao.com),全国领先的商标人士专业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一站式的商标交易服务。

买商标,卖商标,商标圈,就够了!


分享到

上一篇:2016年商标圈劳动节放假公告

下一篇:商标使用在商标权创设中的一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