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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商标“圣埃米利永”被无效宣告,地名商标究竟能不能注册?

商标圈2017-09-06 10:49责任编辑:Anna阅读量: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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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地名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规定都较为严格。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罗斯柴尔德男爵拉菲集团(申请人)于201412月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请求裁定圣埃米利永商标无效。201511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裁定,宣布南京皮埃尔酒业有限公司的圣埃米利永商标无效。

      “圣埃米利永”商标于2012年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酒),同时“圣埃米利永”还是法国波尔多最大的葡萄酒法定产区,是一座世界遗产城市,拥有酒庄近1200个。

      该商标仅由汉字“圣埃米利永”构成,是法国著名葡萄酒产区“Saint Emilion”对应的中文翻译。 申请人提交了大量宣传报道中也可以证明“Saint Emilion”指代“圣埃米利永”。

      另外申请人还提交了一份商标异议裁定书,内容为商标局考虑到“圣埃米利永”是SAINT EMILION约定俗成的音译,可以认定“圣埃米利永”是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SAINT EMILION的中文译名。争议商标仅由“圣埃米利永”构成,不应核准注册。

      其次,被申请人地处南京,其商品生产地也在南京,“圣埃米利永”用作商标,指示了商品的产地特点,容易误导公众,产生误认,明显属于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不得作为商标。

      我国对地名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规定都较为严格。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主要原因是地名作为公众资源,如果由一家垄断,将影响该地区其他生产者、经营者对该地名的使用,有失公平。而且地名作为商标,容易使消费者产地产生误认,构成欺骗。

      但在现行商标法修改前,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情况可以使用地名商标呢?

      第一种情况,如果这个地名有强于地名的其他含义,则可以注册并使用。例如黄山。

      第二种情况,有些商标由地名和其他要素组成,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商标因有其他要素的加入,在整体上具有显著特征,而不再具有地名含义或者不以地名为主要含义的,就不宜因其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也不能注册。

      第三种情况,乡镇地名、街道地名就是可以注册成商标的。风景区的名字,如:野山坡、孤山寨也是可以注册成商标的。此外,古代的地名或不是行政区划的地名,也能注册。如:唐朝、汉室。再如:华北、华南、陕北、江南之类的,虽然是地名,却与现行的行政区划无关。

      第四种情况,如果你实在对外国地名情有独钟,那么避开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选择一些小地名,也是可以注册的。国家首都这种基本就不要考虑,无论国家出名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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