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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被驳回?商标设计时“傍名牌”行为不可有

商标圈2017-08-18 09:51责任编辑:Anna阅读量: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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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伙伴一定要切记一个误区:不要模仿和仿照知名商标的样式去设计自己的商标。因为这时候,有可能已经侵权了!

      是不是很多小伙伴都会发现,自己兴致勃勃的设计已久的心仪商标去注册,却被驳回,与其他注册商标近似,不予注册。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这个模仿尤其体现在商标和产品样式上多为常见。当然,如果被模仿者(品牌本身对于模仿者没有任何的举动和措施的话,对于模仿者来说暂时是个好事儿,因为你有一个天然的光环保佑着你。但是如果对一个法律意识和商标保护意识非常强的公司来说,模仿者的行为无非是多行不义必自毙的! 

      各位小伙伴一定要切记一个误区:不要模仿和仿照知名商标的样式去设计自己的商标。因为这时候,有可能已经侵权了!

      还记得非常可乐,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的三家分晋吗?还记得阿迪达斯和阿迪王吵的不可开交吗?还记得中国乔丹和美国的AIR JORDAN的各种诉讼场面吗?这些不都是因为模仿和山寨带来的结果吗?



      商标圈记者在提醒各位:在设计商标时图形、文字、读音、解释等方面一定不要与现有品牌或者注册商标所相同或者近似。否则只会有两个结果:1,商标申请被驳回;2,被注册商标状告侵权。

      还没有申请注册或者是正在考虑和设计商标的亲们,如果你对自己要申请的商标还拿不定主意,那就找一个专业的代理公司帮你设计一个独一无二的商标!商标圈,是你不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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