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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注册商标,你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商标圈2018-02-11 14:08责任编辑:Rogers阅读量: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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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获得商标专用权,申请人可通过商标注册或者商标转让途径,其中商标转让途径速度更快,只是受让人需要留意转让商标。

通常情况下,一枚商标要被核准为注册商标需要历时十四个月左右,若期间商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存在问题,或者商标在初步审定公告期遭遇异议, 商标被核准日期还将推迟。

若申请人需要更快地获得商标专用权,以便尽早得将其使用于商业活动之中,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转让途径受让注册商标;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时间仅为六到十个月。只是申请人受让注册商标时,需要留意以下问题。

1.受让商标专用权是否稳固

《商标法》规定已注册商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将被注销,如商标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未被使用,商标权人随意更改商标注册信息未及时备案,商标系恶意抢注,商标沦为通用名称等。

存在以上情形时,商标权人拥有的商标专用权并不稳固,注册商标被注销概率极大;因此申请人(受让人)受让注册商标时,需要留意受让商标的专用权是否稳固,切不可接受专用权不稳固的注册商标。

2.受让商标是否为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作为商标权人拥有的系列商标,联合使用时才具有相应的显著性,可区别近似。联合商标若被分割转让,商标具有的显著性将会消失,商标作用无法体现。因此申请人(受让人)受让注册商标时,需留意不能受让分割后的联合商标。

3.受让商标是否有近似商标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可见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需要将其持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因此申请人(受让人)受让注册商标时,需要留意受让商标是否有近似商标,若有需要一并受让。

通过商标转让形式可以更快地获得商标专用权,但是受让人需要防范其中的隐患,进而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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