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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注册商标标志为何不得改变

商标圈2017-11-06 13:35责任编辑:Rogers阅读量: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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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经商标局核准之后是为注册商标,其申请人将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在使用该商标时,不得改变注册商标标识,其原因何在?

      《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是为注册商标,其申请人将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商标局在核准注册商标申请时,同时亦限定了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其申请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得逾越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申请人使用注册商标时亦不得改变其标志。注册商标标志为何不得改变?


      首先,注册商标作为一种标志,其功能是区分商品的来源和服务的提供者,是相关消费者识别、选择商品或服务的重要凭借;如果注册商标标志被改变了,将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服务的识别和选择,甚至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和服务提供者的作用。

      其次,商标注册人改变了注册商标标志,意味着其放弃了原来的注册商标,而是使用一个全新的商标;消费者重新认识和接受新的商标标识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此方能将新的商标标识和商品、服务联结起来。


      再其次,基于注册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商标法》规定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不允许存在近似商标;如果注册商标标识被改变了,该商标可能和其它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如此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混淆相关消费者,使其产生误认。

      最后,注册商标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是其专用权有所限定;如果注册商标标志被改变了,这意味着注册商标人放弃了原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是经过法定程序取得的,因此从法定程序上而言,注册商标标志被改变后,注册商标人要获得新商标的专用权,其必须向商标局重新提起商标注册申请,如此才能获得新商标的专用权。


      针对注册商标标识是否可改变,《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标识被改变之后,意味着此商标成为了一件新的商标,一件尚未获得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其使用者并不拥有新商标的专用权;使用者想要获得新商标的专用权,则必须向商标局重新提起注册商标申请,以使新商标成为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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