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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标圈2017-10-31 11:31责任编辑:Rogers阅读量: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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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一种标识,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申请人在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时,该商标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将不予注册,究竟申请的注册商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标识都可以被申请为注册商标,以保护这些标识。排他使用。这些可以被申请为注册商标的标识需要具备什么特征呢?

      《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由此可见,可用于申请为注册商标的商标需要具备显著性,并不得和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

      具备显著性:

      显著性指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特征。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意味着该商标不能与他人的商标相同,也不能与他人的商标近似;如此方能方便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购买该商品、消费该服务的决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需要综合考虑构成商标的标志本身(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以前,其他人可能已经依法取得了相关权利;此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就存在与他人之前获得的权利相冲突的可能;为了防止权利冲突情况的发生,避免在商标注册中产生侵权行为,保护先于商标专用权的已取得的合法权利;因此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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