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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知识】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途径有哪些?

商标圈2017-10-26 13:14责任编辑:Rogers阅读量: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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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申请为注册商标之后,其申请人将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其遭遇商标侵权时,可以选择司法途径、行政途径、或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标法》第60条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而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部门处理。由此可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途径有三种。

      其一是自行协商解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民事权利范畴,因此当事人有权处分其权利;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是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民事处分权的尊重。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有利于此问题方便、快捷、迅速解决处理好。

      其二是司法途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行为。当事人引因为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双方之间的矛盾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制裁侵权者的侵权行为。

      其三是行政途径,因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当事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处理侵犯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其有权通过行政执法查出、打击市场中各类商标侵权行为。当事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损,当事人有权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打击、制止市场中的侵权行为,进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即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三条保护途径,当遭遇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时,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一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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