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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知识】注册商标可许可他人使用吗?

商标圈2017-10-24 13:27责任编辑:Rogers阅读量: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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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商标资源十分有限,为了获得优质注册商标使用权,可以通过商标许可途径,《商标法》亦保护合理合法的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组成,并且《商标法》将商品或服务分为45大类别,不同类别中允许出现同样的商标,似乎商标资源是无穷无尽;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商标局每年收到的注册商标申请数量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优质商标资源日益枯竭。为了获得优质商标的使用权,有企业选择了商标使用许可,哪么注册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吗?它受法律保护吗?

      《商标法》第43条对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由《商标法》上述规定可知,注册商标是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它受法律的保护。注册一件商标的时间大致为14个月,而完成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仅仅只需要5个月左右;采用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以获取优质注册商标使用权,可以大大节省企业所耗时间,可以促进企业尽快进入市场、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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