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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圈(shangbiao.com) 通用名称用作商标,有利有弊,利:通俗易懂,容易记住,也容易在人群中流传,对品牌宣传有帮助;弊端:通用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有一定的风险,商标法对此也有规定。
商标法对于什么词语注册成为商标并没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一些通用词语也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所以有些公司以注册到通用商标为喜,通用商标通俗易懂,容易记住,也容易在人群中流传,对品牌宣传有着数不尽的优势,同时对于企业占领市场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毕竟对于通用词语注册的商标来说,该商标覆盖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但是注册了通用词商标就能天下无敌了吗?企业注册商标,当然希望自己的商标中能够包含同类型商品的通用名称、主要功能或是原料,因为使用与产品属性相符的词语作为商标,可以让消费者更容易联想到上述企业的产品,这是使用通用词汇作为商标的好处。
凡事都是具有两面性的,通用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企业在享用将通用词汇申请为商标好处的同时,也必须得面临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与企业商标相同或相似的通用词汇这样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与原商标颜色图形文字大小不一致,商标注册类别不一致的,是很难起诉其侵权的。这对于一些知名企业来说是非常麻烦的,毕竟如果企业商标的专用权得不到保护,那么企业也就失去了申请商标的意义。一些小品牌的企业可以合法的模仿自己品牌的商标,对于知名企业的公司运营会产生极大的影响,一旦某个相似商标的小企业出现问题,知名企业的声誉也会跟着受到极大的影响,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是否使用通用词作为商标企业还是应该慎重考虑的。
2010年4月,创业板公司朗科科技发布临时公告,称其“优盘”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裁定撤销。这又是一出商标名称通用化(genericide)的悲剧,国际上许多名噪一时的商标名称,像Thermos、Aspirin、Escalator、Zipper、Nylon,都已品尝过这样的教训:商标名称逐渐演变为特定商品的通用名称,不仅可能失去商标法的保护,更是面临品牌价值灰飞煙灭的危险。(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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