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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工商局查处两起侵犯“王老五”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商标圈2017-02-04 10:06责任编辑:-阅读量: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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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中县文德食品有限公司向安岳县工商局投诉称,四川省安某食品有限公司和安岳县鑫某食品厂两家企业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接到投诉后,该局马上立案调查。
  近日,资中县文德食品有限公司向安岳县工商局投诉称,四川省安某食品有限公司和安岳县鑫某食品厂两家企业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接到投诉后,该局马上立案调查。

  经查明,四川省安某食品有限公司受关联商委托为其代加工并定向销售“川都王老五”牌花生酥糖,共计生产销售品牌花生酥糖86箱,销售总额20640元。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川都王老五”花生酥糖所使用的包装标识共计10卷,每卷有标识25000枚,外包装箱200个。另一当事人安岳县鑫某食品厂也受关联商委托为其代加工并定向销售“蜀岳祥”牌王老五花生酥,共计生产销售该品牌的花生酥糖110箱,销售总额21120元。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蜀岳祥”牌王老五花生酥糖所使用的包装标识共计12卷,每卷有标识25000枚,外包装箱110个。以上两家企业在包装标识和外包装箱上均突出使用有“王老五”字样标识,与“王老五Wanglaowu”注册商标高度近似。

  安岳县工商局认定以上两个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决定给予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包装标识、包装箱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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