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领取营业执照后,经营者才能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等各项活动。但是,领取营业执照后,由于企业不营业、或者经营不规范,长期不经营不报税等原因,又没有去申请注销营业执照,那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会对企业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商标是以企业的名义去申请的,企业就是商标的主体,如果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了,商标还有效吗?
首先,我国现行商标制度对商标注册人的“商事”主体资质有着专门的规定和要求,在商标注册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因各种原因被工商部门吊销后,该商标注册人名义下的商标权利将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并施行的《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商标权撤销复审、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案件中,诉争商标注册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已经注销的,不宜仅据此对诉争商标撤销注册或宣告无效。
商标行政案件中,引证商标权利人被注销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权利义务承受主体的,可以认定引证商标与诉争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由此可见,只有当引证商标的权利人被注销后,在先权利障碍才有可能被视为消除。所以,实践中,作为商标申请人,如果发现引证商标的权利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已经注销,应当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适时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针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最后,我们需要知道,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表示其丧失了经营资格,不得再继续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但是该企业仍然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依法取得的商标专有权等民事权益,不因执照被吊销而归于消灭。
也就是说,针对已经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国家商标局在注册商标消亡程序中针对企业注册人,要求的材料较为严格,必须具有清算决议、清算组资质证明,注销公告等资料的公证文件,如果仅有一个吊销营业执照的查询资料,提起注册商标消亡的程序是不会被支持的。
因该企业未办理注销程序,还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此时可以考虑提起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因其不能从事商品或服务经营,使用商标的可能性更是无从谈起,撤销结果基本都会符合预期。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如果要实现商标转让,只能由企业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公司注销。《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大家要注意的就是时间的期限,一定要在一年内完成转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