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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士与伪造者的商标之争

商标圈2016-12-07 01:11责任编辑:-阅读量: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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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手表制造商劳力士向一家网络伪造者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该案于11月23日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审理。

诉状中称,thereplicawatchshop网站销售仿冒劳力士产品侵犯劳力士注册商标。

劳力士拥有商标权的标识有“Rolex”、“Oyster”和“Explorer”。

诉状补充道:“劳力士手表因其极高的品质而声誉斐然。劳力士商标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甄别劳力士产品真伪的重要符号。”

今年8月,劳力士公司发现被告thereplicawatchshop网站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链接,点击后消费者会进入到售卖劳力士仿冒品的页面,并标明“仿品物美价廉”。

诉状中提到,被告网站在Facebook上推广劳力士盒子和手表,并且直接标明“仿冒品”。

劳力士方称:“被告网站的所有者故意、恶意、肆意售卖劳力士旗下一个或多个注册商标的仿冒品,并且被告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劳力士方补充道,仿冒品给劳力士公司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和伤害,并且严重损害了劳力士产品的声誉。

劳力士方希望能够获得商标假冒禁令救济、法定损害赔偿、三倍损害赔偿或利润、补偿性赔偿、诉讼费和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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