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禁令裁定:避免知识产权维权“赢了官司丢了市场”
商标圈2017-02-07 14:28责任编辑:-阅读量:585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度过了两周岁生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的同时,发出北上广三院中首个专利诉前禁令裁定,保障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为避免知识产权维权中“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情况提供了范例。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度过了两周岁生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的同时,发出北上广三院中首个专利诉前禁令裁定,保障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为避免知识产权维权中“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情况提供了范例。
知识产权案件侵权成本低,维权却因为取证难等原因,较为困难,这是不少当事人共有的感受。而维权后获得的赔偿有时甚至不够弥补企业维权的成本,这也导致侵权现象愈加泛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充分考虑到被告的竞争意图以及侵权时间和侵权获利等方面,完善赔偿。对于重复侵权和恶意侵权,加大赔偿金额,加重不法侵权成本。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相较于惩罚性赔偿,市场价值在确定赔偿额度上更为关键,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以及可预见性,也有利于对知识产权发展的激励。
另一方面,市场瞬息万变,漫长的维权过程会令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丢失市场份额,在无形中造成更大的损失。
去年7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法国知名品牌Christian Louboutin(克里斯提·鲁布托)“子弹口红”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做出了全国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中首个专利诉前禁令裁定。而早在2015年3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便颁发了成立以来的第一个禁令。诉前禁令在很大程度上制止了侵权损害的扩大,有效避免了维权过程中进一步的损失和市场份额的破坏,充分保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打破了知识产权维权中常出现“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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