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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其实还是很重视品牌的,自从前段时间王健林的“赚它一个亿”小目标走红之后,立马就有人注册了这个商标。“赚它一个亿”的版权,估计已经不属于王健林了。
8月29日,万达公司董事长王健林在做客电视节目《鲁豫大咖一日行》的时候提到了“先挣他一个亿”的“小目标”,瞬间刷爆朋友圈。短短一周之后,就已经有人看上了这个“小目标”了,抢注成立“深圳市赚他一个亿实业有限公司”。

据香港《东方日报》网站9月9日报道,该公司于9月5日注册,注册资本达250万元(人民币‧下同),经营电脑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日用品、五金建材等。抢注者唐国典还是其他八家注册公司的代表人,该八家公司均位处深圳,注册时间都未满一年,注册资本由120万至500万元不等。
报道称,有内地网民认为抢注无聊,亦有人戏言抢注者“打劫”了王健林。金句抢注近期在内地掀起讨论,里约奥运中国游泳选手傅园慧的金句“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早前也被注册成商标,用于功能饮料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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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奇葩商标仅仅是搞笑吗?
中国人其实还是很重视品牌的,有了五粮液。那么就有人想用六粮液做商标,甚至还有七粮液的。当百事可乐被人认识了的时候,下图的标志,在有些小市场也出现过。
小编亲身碰到过的。本来想到商店给小朋友买个奥利奥,回家一看,竟然是:
当年几雕牌做广告的时候,市场上有下面的洗衣粉:
可能有人以为这是搞笑,那么我们就到中国商标网上去查查看。查一下周住这个商标,你就会查到下面的结果:
可见真的是有人花钱去注册“周住”这个商标的,当然这样的商标,最后因为种种原因都会无效的。但是毕竟有人注册过,至少用几个月的TM是没问题的。
商标就是牌子,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由于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些商标法的知识,所以这里不想深入讨论,只是觉的好多商标真搞笑,但是在搞笑的背后,却是满满的利益啊!
还有的朋友会问,这个算不算商标侵权,这些商标是不是受保护,在新的商标法中有下面的规定: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由于中国的商标法的理论是混淆理论,这些奇葩搞笑的商标,都容易与一些大的已注册商标混淆,从这点上讲,这些商标都是侵权的。但是由于有利益在里面,并且有些看似擦边球,所以,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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