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去年年底小米起诉“小米e贷”的事嘛?上月底,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已经开庭审理小米科技诉“小米e贷”商标侵权一案。
根据海淀法院庭审记录,当庭未宣判,原告方小米表示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被告方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小米e贷的运营公司)则表示不同意。
1、小米状告小米e贷商标侵权
还是让我们来回顾下案件经过吧。
2015年11月11日媒体报道称,因认为网站“小米e贷”未经许可使用“小米”、“MI”、“XIAOMI”等商标进行宣传,构成侵权,小米将“小米e贷”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诉至海淀法院,索赔100万元经济损失。
小编赶紧上商标圈(shangbiao.com)的查商标(cha.shangbiao.com)系统中求证了一下小米的这几个商标,发现,小米公司在2013年获准注册了“小米”、“MI”、“XIAOMI”三个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保险、金融服务、金融评估、银行、融资租赁等,商标已于2013年2月注册成功,依法享有该系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同时,小米公司也推出了个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小米金融”,向用户提供小米贷款、活期宝、基金宝等金融服务。
另一方面,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开办运营的名为“小米e贷”(域名:www.xiaomydai.com)的网站,小编在其网站的显著位置,看到了与“小米”、“MI”、“XIAOMI”等注册商标十分近似的商标进行宣传。
且小米e贷作为一家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公司,与“小米金融”的业务性质完全相同,企图诱导消费者认为小米e贷提供的服务与小米公司存在一定联系,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2、“小米e贷”是否涉及商标侵权?
我国《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而具体到本案,我们主要是要来看第一、二两条。尽管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在2014年4月申请了“MI”“小米e贷”商标。
但是那时候小米公司已经在第36类商品和服务上获准注册了“小米”、“MI”、“XIAO MI”这三个商标。
而且,小米e贷的商标最终还是被驳回了。小米e贷在商标还未审核通过以及之后商标被驳回的状况下,也未经小米公司同意,擅自在同样的金融服务行业使用与小米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进行宣传,更加容易诱导消费者认为“小米e贷”和“小米”有关联。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3、P2P商标侵权何时休?
其实,小米状告“小米e贷”并不是第一起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商标侵权案件。早在2013年就有伍伍壹诉“拍拍贷”商标侵权;合拍在线也曾涉嫌侵犯“合拍”商标被起诉,遭索赔1000万。
P2P平台商标侵权频发的背后,折射出该行业产权意识薄弱、平台发展良莠不齐等多种问题。
在国内,互联网金融尚属新兴行业,一些平台为了提升知名度,吸引客户流量,采取“傍名牌”的做法,虽然短期或许能吸引用户关注度,但是如果没有平台实力做依托,久而久之只会给自身发展带来阻碍。
不论是赔偿100万还是1000万,如果平台只想着靠“傍名牌”或是“搭便车”的方式来实现品牌宣传的目的,日后恐怕只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做好风控,服务好用户,建立良好口碑,才能塑造好的品牌。所以,赶紧去申请一个自己喜欢的商标吧,如若等不及,不妨来商标圈(shangbiao.com),用商标转让的方式将您喜爱的商标收入囊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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