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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层出不穷,影视界IP热也是持续高涨,但与此同时,相关争议也越来越多。
2014年,根据九夜茴同名小说改编的网剧《匆匆那年》在搜狐平台播出后就得到了超高的点击量,借着IP热火了一把。搜狐趁热打铁,在2015年12月28日推出了全新上线的"续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但却不料此举和原著作者发生了版权纠纷。
这是2015年继《芈月传》、《鬼吹灯》之后,在年底接连曝出的第三个大IP改编纠纷。版权改编中的若干问题和陷阱,作家和影视公司真的弄明白了吗?

《匆匆那年:好久不见》有否授权?九夜茴和搜狐众说纷纭
12月27日晚,小说《匆匆那年》的作者九夜茴在其微博公开表示,并未授权搜狐视频创作该作品续集,是擅自改编的侵权作品,要求搜狐视频停播该剧。在其微博中,详细描述了当初与搜狐视频合作《匆匆那年》的经过,并表示“1.本人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改编《匆匆那年》文字作品、影视作品之续集;2.搜狐视频应于本声明发出之时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播放《匆匆那年:好久不见》,并公开致歉。否则本人将对上述侵权主体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以捍卫基本事实,维护原著作者的合法权益。”

而在28号,搜狐视频方面也发布声明回应,称九夜茴早在2012年就将小说《匆匆那年》的剧本改编权以及电视剧/网剧改编权都永久转让给搜狐,双方的争议焦点即在于此。
与此同时,九夜茴的微博下面网友们也纷纷站队,表示支持原作者,更是刷出了话题#搜狐停播匆匆那年#,到底谁有理,小编想说我也不知道。所以不管是九夜茴还是搜狐视频,还是拿出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来说话吧。
《匆匆那年》注册商标了么?
孰是孰非我们暂且不论,小编只关心我们商标人自己的事。《匆匆那年》如此火爆,那么它的商标又怎样呢?
小编在商标圈(shangbiao.com)的商标查询系统(cha.shangbiao.com)中查到,和“匆匆那年”有关的商标共有47条结果。其中:
1、以“匆匆那年”命名的商标共有47个;
2、商标有效的只有1个,处于无效状态的1个,处于不定状态的有45个;
3、处于不定状态的商标,基本都是在2014年11月和12月注册申请的,也就是网剧《匆匆那年》开播之后不久。
4、注册主体有8个是个人名义,其余为企业公司。

从以上那么多数据,以及商标的注册时间来看,这些注册的商标莫不有“傍名牌”的嫌疑。而不论是九夜茴还是搜狐视频,并没有注册“匆匆那年”的商标,看来商标保护意识有待加强啊。
正如“芈月”商标被开出60万的价格,想必“匆匆那年”的商标价值也是潜力无限。
前段时间《芈月传》的版权纠纷闹得沸沸扬扬,最终却是以原作者败诉而告终。而闹得这么满城风雨,无非就是为了后期开发的衍生品的价值利润。此次“匆匆那年”版权纠纷案小编也不好说什么,就看法院如何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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