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圈(shangbiao.com)商标交易监控:
转让人中山市南头镇富利华商店,受让人中山市黄圃镇双赢贸易行转让商标"新科”(11类商标)。
第11类商标为家用电器,该商品类别:净水器(水净化装置),该商标大致于1998年完成商标注册。
此次商标转让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商标局公布该商标的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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